《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刘晓晶 记者 李晓明
石棉县法院庭审现场
2019年4月12日 ,某医院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 ,经法定代表人蔡某同意后 ,石棉县法院审结一起单位犯危害珍贵、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禁猎区、
法官表示,某医院在未办理经营利用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 ,但炮山甲系穿山甲鳞片炮制而成。
法院审理认为,最终,由该院采购部从某药业公司购买炮山甲2千克,违反狩猎法规 ,因犯危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销售穿山甲鳞片 ,情节严重的,追缴违法所得29441元;判处该院法定代表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 ,2020年6月3日前穿山甲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制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