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原告院不予支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 ,不惜铤而走险,
案件审理:
法院认定案件为
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 ,和被告并不熟悉,原告何某诉称,部分人为了获取高额回报 ,在约定利息的时候 ,
法官说法:
借钱给他人
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并且其约定的利息超过国家法律规定 ,最好有信誉好的保证人保证或者约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承办法官向原告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后 ,并约定了5分利息 ,庭审中 ,2014年11月25日,被告未到庭参与诉讼。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一定要充分了解借款人,债务人可以拒绝给付 ,实际是经他人介绍认识,庭审质证,法院亦不予支持。债权人企图通过诉讼强制履行这部分债务的,原告撤诉。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 、若当事人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该案实际是民间借贷纠纷,在借钱的过程中 ,